|
 |
|
分析师:武晓鹏
| 随着政府信息化的不断深入发展和推进,越来越多的发展误区和规划空白不断涌现,这与电子政务全局性和创新性的本质特征是相悖的,因此,建立健全有效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刻不容缓。由于电子政务投资效益长期处于无法有效评估的状态,我国电子政务的建设形成了粗放式发展的端倪,而只有通过有效的绩效评估体系,才能从制度上确保我国电子政务建设走向可持续化的健康发展道路。
国内已经有广东、江苏、青岛等省市开始着手尝试不同深度及形式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揭开了将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纳入政府日常管理活动的破冰之举。但由于电子政务对于基层机构而言,仍然属于新生事物,一线工作者从整体上仍然欠缺对于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深刻理解,认识程度不平衡的问题长期制约着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要不要做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已经不再是争论的焦点,而“评估什么”、“怎么评估”才是目前迫切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从目前全国各地所开展的评估情况来看,就这两个问题仍然没有形成相对一致的意见。
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困惑之一:“评估什么”
作为全球各大电子政务相关研究咨询机构的重点研究课题,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分流出不同着眼点的多种绩效体系,其中包括围绕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资源整合、政务平台系统、信息安全系统以及相应管理体系等要素的绩效评估体系,但大多数仍然停留在理论的探讨阶段,并均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争议。
受国际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理论影响,我国电子政务绩效的实践更多地采取的是理论特点鲜明的评估体系。这些体系在强调理论体系的同时,忽视了电子政务在各地所处的不同发展程度和特殊矛盾,必然使评估过程中所应有的良性激励效应无法发挥其作用。这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不同评估主体的评估范围有所不同,评估方法也存在很大的差别。由市电子政务管理机构所组织的评估有时是针对电子政务建设项目,有时针对的是全市各委办局的网站;由省组织的评估则更为多样,有的是针对政府垂直机构的OA建设,有的是各市整体建设水平的评估,有的甚至是将多种评估对象融合起来。由于各种评估范围及对象纵横交错,界定模糊且不确定,使基层工作无所适从,这是目前影响我国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发展的关键症结之一。
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困惑之二:“怎么评估”
除此之外,直接影响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制建设的因素便是指标体系的导向性。目前,各地的指标体系普遍存在着追求理论上的逻辑性而非实践中的引导性的误区,这也是绩效评估体系起步阶段经常出现的问题。
在我国的部分地区开展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实际工作过程中,多数绩效评估体系经常由于缺乏可操作性而流于形式,或者是由于对制度激励效应研究不够透彻而产生了潜在的副作用。笔者认为:围绕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电子政务的绩效评估,有可能导致使投资呈现自发扩张性,并忽略投资的产出;围绕信息资源整合利用进行绩效评估,有可能导致过分注重于内部资源管理,引发更大整合阻力;围绕电子政务管理制度进行绩效评估,有可能引发出大量不具有广泛实施价值的管理文件……已经有很多评估体系在各地应用过程中呈现出水土不服的病症,仍然有同样局限于理论体系的绩效评估体系不断涌现着。
正是由于在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评估什么”、“怎么评估”问题上没有形成统一认识,使各地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盲目性与自发性并存,所导致的困惑使我国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举步微艰。
建议一:客观分析本地现状
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成败取决于绩效体系是否对于考核对象具有进一步发展的引导性,这需要充分结合国情、各地的省情、市情。脱离于本地实际的评估体系对电子政务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
各地的电子政务均有其特有的发展规律、发展阶段和发展惯性,而真正理解这些因素的,只能是长期从事位于第一线的实际工作者,只有将评估的发言权交给他们,才能够避免评估体系流于形式或者负效应现象的发生。如果评估对象还处于网络建设的阶段,就无法去评估电子政务对于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而只能将重心放到对于鼓励网站群合理发展,并逐步引导信息资源的整合建设的方向上来。
因此,只有在指标体系中能够体现出不同阶段、程度及矛盾所构成的现状差异,才能够建立行之有效的绩效评估体系,并实现有效的引导作用。把握好绩效评估体系的理论共性及实践个性的矛盾,才能够将理论逻辑性和实践引导性充分结合,并建立起真正围绕电子政务最终发展目标的评估系统。
建议二:理清适宜评估目标
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与电子政务的战略规划是一脉相承的。只有基于明晰的电子政务总体战略规划,才能够对电子政务的绩效评估目标进行逐级分解,并设定关键成功因子,从而推导出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并规避了为了评估而评估的误区,使绩效评估的导向性能够真正发挥其作用。
笔者认为,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通过建设电子政务绩效的目标管理评审会议制度,即电子政务专家组和实际负责人对各单位电子政务发展的目标进行审查、评议、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使各单位发展电子政务的目标任务能够与战略契合,并更扎实的落实于各单位的日常工作中,是目前完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电子政务的目标联审,也有利于对各单位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监督,有利于从更深层次上为各单位的实际工作开辟一条问计借智的渠道,同时也确保了电子政务评估目标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合理性,从而进一步提高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客观公正性。

建议三:合理选择评估模式
在结合现状及评估目标的基础上,才能够合理选择具体的评估模式。赛迪顾问基于对我国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的长期研究,提出了如下图所示的绩效评估总体体系结构。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处于使用价值层面,所开展的仍然是围绕电子政务的具体组成内容。电子政务的绩效评估,内在地包含了政府网站、信息化项目、政务系统等要素,但并不能仅仅停留在这个层次,而是要在不同的时期,根据各地自身的政府职能及电子政务发展状况,对评估方法进行综合的考虑和权衡,逐步发展到评估电子政务对于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的绩效评估,并最终发展到电子政务的价值评估的层次。
目前各地电子政务评估体系,已经开始向职能实现程度的评估方向发展。电子政务就是要实现政府主要职能的电子化,网络化,这是电子政务本身的关键使用价值。电子政务的绩效评估更多的表现为一个动态的过程,是需要结合各地实际与时俱进的体系。
虽然各地自发推进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是件好事,但仍然需要清醒地看到,盲目性和局限性与发展伴随存在,陷入误区的绩效评估可能带来的是资源浪费以及发展机遇的延误。因此,需要发挥研究人员和基层人员更进一步地及时反省问题、总结经验,加快我国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的发展步伐。 |